商业承兑汇票按双方约定签发,由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交付款人承兑;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经本人承兑。付款人需在商业承兑汇票正面签署“承兑”字样并加盖预留银行印章后,将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
商业承兑汇票的收款人或背书人,对同城承兑的汇票,应于汇票到期日送交开户银行办理收款;对异地承兑的汇票,应于汇票到期日前五日送交开户银行办理收款;对逾期的汇票,应于汇票到期日前次日起,十日内送交开户银行办理收款,超过期限的,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应于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银行俟到期日凭票将款项划转给收款人、被背书人或贴现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时,其开户银行应将商业承兑汇票退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由其自行处理。同时银行对付款人接票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五十元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商业承兑汇票骗局较多。一是假票多;二是即便是真票,由于承兑企业实力、信用等方面原因,很容易出现空头汇票风险。所以,在接收商业承兑汇票时需特别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