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茅台酒工艺被确定为国家机密加以保护。2001年,茅台酒传统工艺列入首批物质文化遗产。2006年,又批准将“茅台酒传统酿造工艺”列入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3年02月14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茅台酒”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2013年03月28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调整“茅台酒”(贵州茅台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称和保护范围。
2018年08月13日,贵州茅台宣布,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诉讼申请,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
2018年10月,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国酒”字样今后要在茅台的宣传中剔除。 2018年12月,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2018世界品牌500强》榜单,茅台排名第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