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广义指对拟议中的人为活动(包括建设项目、资源开发、区域开发、政策、立法、法规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包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包括对环境的有利影响进行分析、论证的全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采取的防治措施和对策。
生物多样性。一定空间范围内各种各样有机体的变异性及其有规律地结合在一起的各种生态复合体总称。包括基因、物种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
生物监测。利用生物个体、种群或群落对环境质量及其变化所产生的反应和影响来阐明环境污染的性质、程度和范围,从生物学角度评价环境质量的性质、程度和范围,从生物学角度评价环境质量的过程。
生态监测。是观测与评价生态系统的自然变化及对人为变化所做出的反应,是对各类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时空格局变量的测定。
按照评价对象,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3).声环境影响评价:
(4).移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为体现实施环评的这种作用,在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实施中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循环经济理念,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科学、公正和实用,并应遵循以下基本技术原则:
1.与拟议规划或拟建项目的特点相结合;
2.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法规;
3.符合流域、区域功能区划、生态保护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布局合理;
4.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5.符合国家有关生物化学、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保护的法规和政策;
6.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
7.符合国家土地利用的政策;
8.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总量控制要求;
9.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
10.正确识别可能的环境影响;
11.选择适当的预测评价技术方法;
12.环境敏感目标得到有效保护,不利环境影响小化;
13.替代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