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承兑快速增长,目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贷款需求增加,呈现“周期短、频率高、金额小、时间急”的特征,而票据的承兑正好契合了这一特征。近年来,我国票据承兑业务快速增长,2018年7月份,商业汇票贴现发生额为5.09万亿,同比增加12041.5亿元,增长31.02%。7月末,贴现发生额为8306.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27.47亿元,增长51.61%,增幅明显。截止2018年末,商业汇票未到期金额为904万亿元,同比上升14.9%。
票据贴现分为直贴、转贴和再贴现。目前市场上流通性高的贴现票据有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通常中小企业在资金紧急情况下,持未到期的票据到银行按一定贴现率提前申请兑现,这种方式可以快速帮助企业获得融资,同时也有效帮助银行创收。
加之,中国人民银行一再出台政策加大对再贴现的支持力度,更促使贴现业务的增长。如《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 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办发【2018】110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大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 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18】259号)。一再出台的支持贴现政策,是助力贴现业务快速增长的有利条件。
背书家数的限制。原则上,银行承兑汇票在到期之前可以背书转让无数家企业,但考虑到背书家数太多,中间会产生某些不确定风险,比如我们曾经遇到中间某家企业因业务纠纷将流转中的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挂失了,再比如某些背书单位由于印章不太清晰或其他原因,贴现银行要求对方单位出具财务说明,但这个单位我司可能根本就联系不上,或者即使联系上,对方是否配合也很难说,所以尽可能不要收取背书家数太多的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长不超过6个月;定日付款的汇票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