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 背书(Endorsement)。票据包括汇票是可流通转让的证券。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除非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外,汇票的收款人可以以记名背书的方式转让汇票权利。即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然后把汇票交给被背书人即受让人,受让人成为持票人,是票据的债权人。受让人有权以背书方式再行转让汇票的权利。在汇票经过不止一次转让时,背书必须连续,即被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名字前后一致。对受让人来说,所有以前的背书人和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priorparties),对背书人来说,所有他转让以后的受让人都是他的"后手",前手对后手承担汇票得到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在金融市场上,常见的背书转让为汇票的贴现,即远期汇票经承兑后,尚未到期,持票人背书后,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作为受让人。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贴现率结算的贴息后,将余款付给持票人。贴现后余额的计算公式是:贴现后余额=票面金额-(票面金额X贴现率X日数/360)-有关费用
银行汇票 汇票有多种,就银行汇票而言也有常见的两种,一般企业间用的较多的是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前者是要企业在银行有全款才能申请开出相应金额的汇票(即如果你要在开户行开100万元的银行汇票,你在该行帐户上必须要有100万元以上的存款才行),后者要看银行给企业的授信额度,一般情况是企业向银行交一部分保证金,余额可以使用抵押等手段(如开100万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向银行交30%保证金30万,其它70万企业可以用土地、厂房、货物仓单等抵押,企业信誉好的话,也可能只要交部分保证金就可以开出全额) 你是收款人的话,收到别人给你的银行汇票的话,可以立即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即把相应的款转入你帐户。 如果你收到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到了上面的期限向银行提示付款,也可以在期限之前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会扣除相应的利息),也可以把票支付给你的下家。
各国都对票据进行了立法。我国于1995年5月10日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并于1996年1月1日起施行。票据可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国际贸易结算中以使用汇票为主。 种类 汇票分类 汇票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按付款人的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是签发人为银行,付款人为其他银行的汇票。 商业汇票(commercial draft)是签发人为商号或者个人,付款人为其它商号、个人或银行的汇票。
汇票(Money Order)是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正式实施,汇票的标准英文为Money Or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