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消防建审资料:
1、平面图纸,加盖装修单位设计资质章。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3、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核准名称复印件。
4、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5、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审核申报表》。
7、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98年后建筑物)。
8、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消防系统承接验收工作,应在建设单位通过消防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消防系统承接验收前施工单位还应将相关的检验、检测记录(报告)及消防系统深化设计图纸、变更洽商记录及联动关系表等相关图纸及技术资料交与物业服务企业并按照设计要求及系统实际情况组织设备厂家及施工人员对承接查验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
重合同、守信誉、质量、用户至上,是一贯奉行的宗旨。竭诚欢迎社会各界朋友光临指导、洽谈合作,共同创造一个和谐、优雅的生产、生活环境。本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众的理念,竭诚为广大需要施工许可证办理的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执行宗旨:诚信、务实、开拓、创新。为各行业广大客户提供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