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森林认证,
又叫木材认证,是一种运用市场机制来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目标的工具。FSC森林认证包括森林经营认证(Forest Management,FM)和产销监管链认证(Chain of Custody,COC)。森林经营的认证,也称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或简称FSC森林认证,它是针对森林经营单位,由独立的第三方FSC森林认证机构根据所制定的森林经营标准,按照公认的原则和标准,对森林经营绩效进行审核,以证明其达到可持续经营的要求的过程。产销监管链认证是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各个生产环节,包括从原木的运输、加工到流通整个链条进行鉴定,以确保终产品源自于经过认证的经营良好的森林。通过认证后,企业有权在其产品上标明认证体系的名称和商标,即森林产品认证的标签。
所谓 职业卫生管理体系OHSMS,是由一系列标准来构筑的一套系统,它表达了一种对企业的职业卫生进行控制的思想,也给出了按照这种思想进行管理的一整套方法。这种体系,应当是科学的、有效的,能够被接受的,并与企业的其它活动及整体的管理是相容的。同时,它作为一套标准,应该能得到广泛地接受和承认,具有规范性。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是一种对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控制的战略及方法。
职业卫生管理系统标准,在其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曾被非正式称为ISO15000或ISO18000系列标准。这些称谓,表达了它和ISO9000及ISO14000系列从指导思想到实施方法上的联系,应该指出OSHMS虽然继承而且发展了上述两个系列的思想和方法,但在解决的具体问题上,从技术层面上,却和前两者有所区别。
CCC认证对涉及到的产品执行国家强制的认证。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动植物生命和 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首先公布的《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覆盖的产品是以原来的进口质量许可制度和强制性认证及电磁兼容认证产品为基础,做了适量增减。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其次又发布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装饰装修产品目录》(包括溶剂型木器涂料、瓷质砖、混凝土防冻剂)、《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技术防范产品目录》(包括入侵探测器防盗报警控制器、汽车防盗报警系统、防盗保险柜、防盗保险箱)
(四)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CC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逐步取代原来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为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过渡,原有的产品认证制度和进口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
标准的起源和发展
信息管理实用规则ISO/IEC27001的前身为英国的BS7799标准,该标准由英国标准协会(BSI)于1995年2月提出,并于1995年5月修订而成的。1999年BSI重新修改了该标准。BS7799分为两个部分:
BS7799-1,信息管理实施规则
BS7799-2,信息管理体系规范。
部分对信息管理给出建议,供负责在其组织启动、实施或维护的人员使用;第二部分说明了建立、实施和文件化信息管理体系(ISMS)的要求,规定了根据独立组织的需要应实施控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