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是国外和香港、台湾商户投资的,投资额与纳税额达到规定标准,即可申请办理一张粤港两地车牌(纳税额达到10万即可申请一张、50万即可申请第二张、100万即可申请第三张)
2、境外商户以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等方式在内地投资实业的,可以申请办理粤港两地车牌。
3、在深圳市保税区实业投资额达到200万港元以上的外商,符合粤港两地车牌办理条件。
4、在珠海驻澳工业园投资设厂的境外商户,可准予申办出境商务小汽车(在经营期内)。
5、担任低级以上市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港澳台人士,任期内可办理一辆出入港澳的小汽车。
6、改革开放以来在内地捐赠公益事业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境外人士,可申请办理一张粤港两地车牌。
7、符合粤港两地车牌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有:商户书面申请数;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完税证明;香港本地居民司机驾照;车辆登记证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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