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名是指运用各种方法将人或物指定一个便于识别区分的名称,凡人必要取名,取名必分姓与名,姓名既是人的符号,又是人们彼此相区别相联系的一个记号,自古以来,人们对自己姓名十分珍视,我国的姓与名,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才发展到了今天人们所惯用的姓名。在我国古代,并不是一开始就使用姓与名的,而是先有姓氏,后有名、字、别号等。
《条例》规定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以按照双姓起名,不算作复姓,一旦实施,很多父母可能就会打算将子女的名字进行更改,而《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同时还规定,为了防止滥用姓名权,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条例实施后,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