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消防改造工程应该根据项目的现场情况和结构特点,同时根据实践经验,设计出具有针对性和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改造方案的设计依据主要有三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甲方在建筑装修改造前,必须办理“建筑消防设计审查”手续;施工前办理“施工消防报批”;交工后必须办理“建筑消防验收”手续才能使用,因这些手续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一般委托装饰公司代办。
消防给水设施维护与改造
(1)消防水箱的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水箱间主要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0m.。
(3)钢板水箱四周检查通道宽度应不小于0.7m。
(4)水箱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小于0.6m。
(5)水箱消防出水管应设单向阀,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6)消防水箱压力达不到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并能实现自控功能。
(7)水箱应有补水措施。
(8)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水箱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技术措施。
(9)水箱应按设计要求安装进、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
(10)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生产或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统直接相连。
(11)管道穿过钢板水箱处宜直接焊接,焊接处应做防锈处理;管道穿过混凝土水箱安装时,应安装防水性套管。
为满足装饰效果,消防箱门在装修过程中拆除,采用可燃材料制作消火栓箱门,达不到箱门的防火要求,同时由于消火栓箱门改装后造成消火栓与箱门距离过大,加之消火栓箱门开启角度不够导致火灾时无法及时取出消火栓,存在严重的使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