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级职称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助理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副高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正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的精神,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定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申报土建施工、道路与桥梁施工、水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施工、公用设备安装五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取得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前两年(2009或2010年)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不限)科目的合格成绩。
中级职称申报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及以下学历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