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瞪羚企业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企业需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三个会计年度以上),企业管理规范,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布局合理,资产负债率低于70%。他们是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尚未在国内外股市上市(新三板和国内外各种场外交易市场除外)。
2、增长指标:企业去年收入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近两年收入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25%。;上一年营收在2000万至1亿元之间,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20%。;去年收入在1亿元至4亿元之间,近两年收入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15%。;去年收入超过4亿元,近两年收入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10%。
3、创新能力指标:上一年度企业收入超过1亿元,近两年R&D投资强度(R&D)应持续达到2.5%;如果收入低于1亿元,R&D近两年的投资强度需要达到5%。同时,企业至少有两项发明专利授权,或者获得不少于8项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作权,或者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公司信用指标:由独立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进行综合信用评级,分数不低于75分。
当前:“山东省瞪羚企业”称号,各地级市有不同的补贴奖励。
对于新认定的“山东省瞪羚企业”,济南市奖励5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