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加油卡为客户提供了强大的管理功能,内容包括:1、限车号:根据客户管理需要,客户可在加油卡中限定车号加油,对非限定车号的车辆,加油员有权拒绝为其加油。2、限油品:客户可限定每张加油卡所加油品种类,对于非限定油品种类,加油机自动止付。3、限每天加油总金额:客户可自行设定每日加油总金额,超出限额部分,加油机自动止付。4、限油站:客户可选择发卡公司任意十个以下加油站进行定点加油。超出限定范围,加油机自动止付。5、限每次加油数量:客户可限定每次加油升数,超出限定数量部分,加油机自动止付。 6、限每天加油次数:客户可限定每日多加油次数,一旦超出限定次数,加油机自动止付。
《办法》提出的实名要求,同时还要求以银行转账方式购卡和充值。单位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000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万元以上,或办理一次性5000元以上预付卡充值业务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以增加购卡和充值透明度。
《意见》指出,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一经发现,按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予以查处。金融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发行预付卡。《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
对于一些发卡企业挪用预收资金的情况,《意见》也明确要求禁止。 《意见》指出,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接受的、客户用于未来支付需要的预付资金,不属于发卡人的自有财产,发卡人不得挪用、挤占。 发行购物卡一直被看作是商业企业的另类融资模式。商业企业购物卡所融资金或者被存进银行收取利息,或者被投入股市获取投资回报,或者被用于扩大规模。如果政策被严格执行,这种另类融资的渠道也将被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