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私人借款”早出现在南方发达地区,随着民间资本越来越大,中小企业业主贷款难的问题日益突出,个别开放城市尝试让这部分“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对接,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现在,全国许多经济开放城市中,私人借款已经由“地下”走到“地上”,老百姓也转变了陈旧的认识,私人借款为政府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活跃地方经济,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借款人将不动产(房地产)抵押在放贷人的名下(或登记在银行、信托公司的名下),放贷人将资金交给借款人(或委托银行、信托公司交给借款人),借款人依照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若不履行到期债务,放贷人对该不动产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办贷款注意事项
1、借款人需要明确个人借贷是用在何处,然后界定一个贷款的额度;
2、借款人在贷款之前,需要了解贷款产品的利息率,并且对每月需要偿还的利息进行计算,如果在个人经济的承受范围之内就可以办理贷款;
3、借款人需要了解贷款方的相关信息,无论是和机构或者是和个人贷款,避免被骗;
4、借款人在签订贷款合同时需要看清楚合同的条款,尤其是还贷时间和还贷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