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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承兑汇票贴现咨询,客户满意是我们的职责

    2024-11-05 12:39:01 272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在商品交易中,销货人向购货人索取货款的汇票时,付款人必须在汇票的正面签“承兑”字样,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在汇票到期前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交足票款。汇票到期后,银行凭票从付款单位帐户划转给收款人或贴现银行。汇票到期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开户银行将汇票退收款人,由收、付双方自行解决。同时对付款人比照空头支票规定,处以票面金额百分之一的罚金。

    申办程序

    1.提交申请。提交书面申请书,即《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同时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2.背书转让。经银行审批同意后,办理在商业汇票上背书转让和填制贴现凭证等手续

    3.使用资金。客户背书转让后,银行在扣除贴现利息后将相应的资金划转到客户指定的存款账户,客户即可使用贴现所得款项。

    商业汇票分类

    1.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票据。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商业汇票特点

    1.商业汇票可以流通转让。

    2.已承兑的商业汇票丧失,可以挂失止付(按票面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手续费);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丧失,可由失票人通知承兑人或承兑人开户银行挂失止付;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丧失,可由失票人通知承兑银行挂失止付。

    3.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4.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事项

    (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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