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权的授予条件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现有技术为公众所知的形式主要有:(1)在申请日以前已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2)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公开使用;(3)其他为公众所知的方式。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是非显而易见的。发明具有显著的进步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通常认为具有显著进步的情形有:(1)取得质量改善、产量提高、节约能源等更好的技术效果;(2)代表了某种新技术的发展趋势;(3)虽然技术效果达到或基本达到现有技术的水平,但是提供了一种技术构思不同的方案;(4)其他辅助因素,包括克服技术偏见、商业上取得成功等。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其包含了三个方面:(1)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2)必须能够应用于解决技术问题;(3)必须具有积极的效果。不具有实用性的情形主要有:(1)不可再现,即该技术方案只是偶然实现了,不能重复地实现;(2)无法实施,即只公开了一种构思或愿望,本领域技术人员以该公开的技术方案不能准确实施;(3)违背自然规律,比如永动机等,包含了不可能达到的目的;(4)疾病的诊断、和外科手术方法,这些方法均不属于在产业上可以使用的方法,从而不具有实用性。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在修订的《专利法》中,针对发明专利还增加了期限补偿制度: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
申请专利的六大好处
我国采用申请优先原则,即不论谁先完成发明创造,专利权授予蕞先提出专利申请的人。
1.独占市场
一种产品只要授予专利权,就等于在市场上具有了独占权。
2.技术保护
防止他人模仿本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
3.无形资产
纯技术-旦授予专利权就变成了工业产权,形成了无形资产,具有了价值,可作为商品出售或转让
4.荣誉价值
企业荣誉、提升价值、评定职称、个人成就实现
5.政策奖励
各地方暇府均出台相应文件,对专利申请者进行奖励或补助
6.企业宣传
在宣传广告或产品时打上专利标志,消费者认为这种商品更具可靠性、信用性、提高企业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