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问题:如果因为心理问题无法参加体测,例如焦虑、抑郁或创伤后应激障碍等,可以申请免测。
其他原因:如果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参加体测,例如参加重要考试或比赛等,可以申请免测。例如女性月经期等,可以申请免测。
在初中阶段因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其考试考核成绩按照体育总分40分的60%(24分)记分。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大学生需要完成六项测试,分别是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试验、50米跑或立定跳远(选测一项)、握力或 仰卧起坐 (女生)或坐位体前屈(选测一项)。
在进行评价时,对五项指标进行评价: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台阶指数、50米跑或立定跳远(选评一项)、握力体重指数或 仰卧起坐 (女生)或坐位体前屈(选评一项)。 在评价后,以100分进行记分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