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验室使用的检测方法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对实验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负责。对检测方法的管理执行《检测工作控制管理程序》。
标准方法的使用
对于需要使用非标准方法的进行检测时,一定要书面征求委托方的同意。技术负责人应与委托人签定“协议方法”的执行契约。这些“协议方法”的制定应尽量引用一些公认的标准:
a 其他企业公开的标准或方法
b 国际组织标准
c 技术组织推荐的方法人
d 科学杂志推荐的方法
正式申请
2.1 申请方应按CNAL秘书处的要求提供申请资料并交纳申请费用。
2.2 CNAL秘书处审查申请方正式提交的申请资料,若申请方提交的资料齐全填写清楚、正确,对CNAL的相关要求基本了解,质量管理体系正式运行超过6个月且进行了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申请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活动运作处于稳定运行状态,则可予以正式受理并在3个月内安排现场评审,申请方造成延误除外否则应进一步了解情况需要时征得申请耐?夂罂山?谐醴茫?延糜缮昵敕礁旱R匀范ㄉ昵敕绞欠窬弑冈?个月内接受评审的条件,如申请方不能在3个月内接受评审则应暂缓正式受理申请。
2.3 在资料审查协商或初访过程中,CNAL秘书处应将所发现的与认可条件不符合之处通知申请方,以便其采取相应的措施。
2.4 当申请方申请进行检测校准或其他能力的认可并得到正式受理后,只要可能将要求申请方必须参加适宜的能力验证资质管理
1. 申请防雷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当按照要求向相应的主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主管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
2. 经过专家评审后,主管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如果批准,将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如果不批准,应当告知申请人原因。
3. 获得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按照证书等级从事相应的防雷工程施工或检测活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从事相应的防雷工程施工或检测活动。同时,企业应当接受主管机构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料和报告。
综合资质
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资质。
2.专项资质
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9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