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成都青白江区私人放款,超长分期贷款60期

    2024-11-27 01:00:01 154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保证贷款合同纠纷应当按照《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处理。

    (1)关于主体问题。保证贷款合同签订时应当特别注意保证人的资格问题,担保法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专门规定了哪些人可以作保证人,哪些人不可以作保证人。一般而言,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主体及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不得担任保证人。

    (2)保证合同的签订。签订保证合同在实践中大致有下列方式:保证人与贷款人专门签订书面保证合同;保证人在借贷合同上签字或盖章表示愿意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单独向贷款人出具书面的保证书。

    (3)保证人的责任。保证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单方性、无偿性的法律责任,故对保证人尽了义务而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应该免除保证人一定范围内的保证责任。即是保证人在贷款合同履行期满后,向商业银行提供了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银行放弃或者怠于行使追偿权利而致使该财产不能执行的,保证人可以请求法院在其提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贷款人要求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4、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608404 次     店铺编号35222768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一点钟     周能亮    

    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