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条明确规定: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2.综合整理,病历的定义可归纳为:
①是关于患者疾病发生、 发展、诊断、 情况的系统记录;
②是医疗活动过程中经过归纳、分析、整理,并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书写的档案及资料总和;
③并不是过程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病历,比如一些临时性的文件(典型的如:入院须知、辅助检查申请单。报告单属于病历,但病理切片、X线片等不属于,也不会归入病案保存);
④病历在经病案管理人员整理后归档到病案室,病历将转变为病案;
⑤具备法律效应。
遇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来院,但患者曾在我院有过就诊病历记录,持相关单位注明所办具体事项的介绍信原件,且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办理:
一、患者本人身故的,代办家属应持公安、民政或医疗机构等部门出具的患者死亡证明书、代办家属与患者的亲属关系证明、代办家属身份证明;
二、患者本人因重病卧床、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来院的,代办家属应当持有居委会、村委会、社区医院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患者重病卧床、行动不便等情况证明(或在上述介绍信中予以说明),以及患者本人同意家属代开诊断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代办家属身份证明方可办理;确因身体原因患者本人无法书写授权委托书的,应当提交代办家属与患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公、检、法等机关因为办案需要,需要我院出具患者诊断证明书的,办案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件,医生可以根据患者以前在我院的就诊病历记录开具;街道、民政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政府照料的无家属孤寡老人代开诊断证明书的,经办人员应持本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件,医生可以根据患者以前在我院的就诊病历记录开具。
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诊断证明、社保卡及 当事人的医院病历和检查单子,如化验单子、拍片诊断记录等等资料,找接诊经办人员,申请开具。
门诊号,可以多开2周病假。挂急诊号,多可以开3天病假。
去挂号,再跟医生说明病情,把上次病例卡带着,不管去哪家医院都可以,但一般是公立医院。
病历证明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姓名: 婚姻状况:
性别:入院时间:年月日时分年龄:记录时间:年月日时分民族:发病季节:
职业:病史陈述者:
出生地:
主诉:
现病史:
既往史:
个人史:
月经/婚育史:
家族史:
中医望、闻、切诊:
体格检查
T:℃P :次/分 R:次/分BP: mmHg 一般情况(望神、望色、望形、望态、语声、气息等)、皮肤、黏膜及全身浅表淋巴结(皮肤、粘膜、全身或局部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头、眼、耳、鼻、口)、颈部(形态、气管、甲状腺、颈部血管)、胸部(胸廓、肺脏、心脏、血管)、腹部(外形、腹壁、肝脏、胆囊、脾脏、肾脏、膀胱、肠鸣音)、直肠及外
脊柱四肢(脊柱、运动、指(趾)甲等)、神经系统(感觉、运动、浅反射、深反射、病理反射等)
专科情况:
辅助检查:
诊断依据:
1、中医辨证辨病依据:
2、西医诊断依据:
鉴别诊断:
1、中医诊断依据:
2、西医诊断依据:
入院诊断:
中医诊断:
证型:
西医诊断:
诊疗计划:
住院医师:
主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