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沉降正常吗?
轻微的房屋整体均匀沉降属正常现象,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趋于稳定即可。
一般情况下,房屋沉降允许值,应控制在200mm以内。
而当房屋相邻部分的高度、荷载和结构形式差别很大,而地基又较弱时,房屋有可能产生不均匀沉降。不均匀沉降会造成房屋出现结构性裂缝,结构性裂缝多时因结构应力达到极限,造成承载力不足,直接危害到房屋。
对于软土层地基,多层住宅沉降较大,往往呈现凹陷形不均匀沉降。当沉降到一定限度时,在建筑物底层门窗洞口角部会出现裂缝,少数严重的则会发展到二层和三层。
当地基产生过量的不均匀沉降,造成建筑物倾斜,引起上部结构产生附加应力的增加,当不均匀沉降超过建筑物承受的限度时,即造成墙体或楼面开裂等事故,甚至使整个结构严重倾斜,重者可使房屋倒塌。
当您发现自己居住的房子,小区路面出现裂缝,自家门窗墙体,出现裂缝时,极有可能是发生了沉降。那这种沉降是否属于正常范围呢?这就需要寻找专业的检测机构来进行房屋沉降检测。
1 拆除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构造情况、工程量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应经原审批准方可实施。 2 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严禁进行拆除作业。 3 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远离被拆除建筑。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距离。 4 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 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机械拆除 4.2.1 当采用机械拆除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4.2.2 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2.3 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 4.2.4 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采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的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4.2.5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且应对吊进行试吊作业,施工中必须保持两台起重机同步作业。 4.2.6 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按照规行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作业。 4.2.7 拆除钢层架时,必须采取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焊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应采取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 4.2.8 拆除桥梁时应先拆除桥面的附属设施及挂件、护拦等。
1.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事故应急救授预案。 2.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4.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5.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取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6.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