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贷款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的资料; 2、对申请人进行家访、调查以及预估车辆价值; 3、贷款机构初步预定贷款额度; 4、办理委托公证和借款公证; 5、贷款机构收押申请人相关证件;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放款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资金周转。(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以汽车作为单一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方式相对较少,一般贷评估价5-8成。)
智慧还款 该种还款方式为汽车还款的一种新型方式,即将贷款分成两部分,于首期和末期分别归还。智慧尾款到期后有三种不同的还款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到期一次性归还尾款;方案二: 对尾款进行再融资,申请12个月的贷款展期;方案三: 用车辆置换的方式归还尾款。
抵押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叁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可做抵押物的财产包括:抵押人有权自主支配的房产和其他土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国家土地使用权;贷款人认可的其他财产。贷款人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后,双方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到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权设定后,所有能够证明抵押物权属的证明文件(原件)及抵押物的保险单证(正本)等,均由贷款人保管并承担保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