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银行保函担保公司
解决甲方要求保证金问题。保函替代保证金节约现金流。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公司保函就是担保公司开的保证书,即担保公司保函,又称为商业保函。
担保公司保函和银行保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且担保公司保函具有费用低,格式灵活,付款方式灵活,办理周期短等优点。采用担保公司保函代替银行保函能降低成本,节约时间。
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担保银行的责任是:当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或者中标后不能同业主订立合同或不能提供履约保函时,担保银行就自己负责付款。
预付款保函承包人要求银行向业主(发包人) 出具的保证业主所支付的工程预付款用于实施项目的一种信用函件。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委托银行向业主出具的由业主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一笔工程预付款,及时用于实施项目的保证函件(即A委托B向C作出担保,担保内容是C按合同约定向A支付的预付款确实在用于项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