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创业贷款主要是面向本地区的大学生及个人的一种激励型贷款。一般利率较低。
从贷款用途来说,属于创业贷款,区别于现行的消费贷款;从贷款名称来说,属于小额信贷的别称,是符合国情的中国化称谓;从扶贫效果来说,它的扶贫效率、覆盖面、经济效益、贷款回收率、资金周转率快,可使国家的扶贫资金发挥的作用。
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对创业达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人员,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包括:申请人员须是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手续、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在非本人创办经营实体就业的本地户籍劳动者和在校大学生;申请人员须在本地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且营业证照注册时间或网店创办时间在以后;对经营实体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投资人申请本贷款,其在该企业所占须在30%以上;借款人家庭其他成员不得以相同范围、性质的经营项目重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