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提交所需证件。需要准备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者需提供单身证明)、收入证明等。
房屋看房评估。评估师会根据房屋的位置、楼层、面积和朝向等因素对房产进行估价,以确定贷款金额。
银行面签合同。在银行进行面签,签署抵押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抵押登记。持房产证、借款合同等文件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放款。抵押登记完成后,银行会将贷款金额发放到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3、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
4、抵押房产有房地产证,产权明晰,可上市流通;
5、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