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个人贷款(Personal loans)(简称“个贷”)又称零售贷款业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国家兴起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战后西方零售贷款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各金融机构之间竞争日趋激烈,认识到零售业务的重要性;二是战后西方经济发展比较稳定,个人收入提高,人们乐于利用贷款进行消费;三是各种征信机构大量出现,使银行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私人借贷虽然不查征信,但私人借贷中的放款人也拥有自己的一套信用评估方法,他们会根据自己对借款人的了解进行放贷。私人借贷年利率超过36%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可以不支付利息。
私人贷款是指个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贷款,而不是政府提供的贷款。私人贷款可以从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多个渠道获得。银行是常见的私人贷款渠道,它们提供的贷款种类繁多,比如抵押贷款、信用贷款、消费贷款等。银行的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低,但申请条件较为严格,需要提供大量的担保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