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消防设计有限公司主要承接项目 :
一、消防设计施工:厦门市所有区域二次装修店铺、厂房、写字搂.餐厅.网吧等.消防申报及验收批文。施工各类喷淋、烟感、消防工程写字搂、厂房、商铺、酒楼、办公楼等、烟感移位或添加.喷淋水管延长或缩短改造等工程.
二、消防设施维护: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联动系统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消火栓系统;5、气体灭火系统;6、防火卷帘门
消防设计作为建筑安装类设计的分项设计,有着专业性强,要求高的特点。主要分为主动防火与被动防火两大类规范。
常用的消防设计规范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规范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消防备案条件标准如下:
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建筑外墙不得少于5m;
5、消防车道坡度不得大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