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贷款申请审核通过,贷款机构会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合同中会明确贷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内容。借款人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并对合同条款有准确的把握。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明白的条款或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与贷款机构沟通并调整合同内容。
在选择贷款机构后,借款人需要向贷款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通常包括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征信报告等。借款人需要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贷款机构更好地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信用贷款。 1.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月工资性收入须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银行认可的并与银行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业、事业单位且需由银行代发工资; 3. 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4.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的返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出借人申请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借款与利息、费用等的偿还顺序: 借款人除偿还借款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的,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借款的顺序抵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