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重组(优化)申请条件有哪些?
1.负债在300 w以内;
2.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
3.优质单位公积金基数8000以上,银行代发工资1w以上(优质单位指的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医生老师、央企国企、500强企业、上市公司、银行高管等);普通单位无公积金也可以,不过收入要高一些;
4.年龄23-57岁之间;
5.征信逾期:2年不能有2,一年不能有6个1,不能连三累6;
征信问题是众多借款人面临的难题。因为银行在审批贷款时,会严格考察借款人的征信记录,包括未结清的贷款数量和近期的查询次数。网贷的还款周期通常较短,高额的月供使得许多人难以承受。
个人债务的清偿原则是什么?
1、实际履行原则。
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当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实际履行时,也可酌情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2、履行原则。
也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3、协作履行原则。
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
4、强制履行原则。
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构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
5、履行的效益原则。
指债务人在法律规定及债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可合理选择偿债期限与方式,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无损、于已有利。
无法按时归还个人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还款。对个人债务进行清偿时,要遵循事物履行的原则,双方当事人需要依照合约的规定履行债务,还要遵循适当履行的原则,不能随意的更改履行方式,不能变更履行方式,这样可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