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果有共有人,同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
4、借款人结(离)婚证复印件2份。
5、借款人为市中心缴存户的提供8位公积金账号,如10XXXXXX,其他公积金户出具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的缴存明细表(缴存地打印)。
6、《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
7、首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
8、《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
9、《国有土地使用证》[2](全部)复印件1份。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
11、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不可以用
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有些省区可以,有些地方现在还不可以,因各地方政策而异。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之外的城镇购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当地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异地住房贷款,其缴存所在地管理中心应提供职工缴存情况等证明材料。在当地行政区域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当地城镇购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购房(借款)地管理中心资金充裕的,也可使用本地资金。资金提供方应获取贷款利息收入同时承担贷款风险。
购房(借款)地管理中心办理省外异地贷款应收取一定的承办手续工本费,手续工本费由职工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付。由职工购房(借款)地管理中心提供贷款资金时,职工购房(借款)地管理中心应要求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提供借款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的同时,承诺将借款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其不能正常偿还贷款时,用于偿还在购房(借款)地管理中心的住房贷款本息。
办理异地住房贷款,执行购房(借款)地有关贷款的规定和政策。办理省外异地贷款的,职工购房(借款)地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协商签订职工异地住房贷款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与责任。
可以提取公积金的4个原因
离职提取,这种简单,辞职时单位直接提交离职就行,不需要合同,封存六个月后即可领取;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离职证明。
租房提取,需要租房合同;身份证,银行卡;
购买新房二手房、房贷和翻修大建的都需要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身份证,银行卡;
还贷提取,提供3个月或一年月供流水,银行借款合同,身份证,银行卡。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公积金贷款中心。另外,个人提取公积金有一定的限制,如提取次数、提取金额等需要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