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⑴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⑵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⑶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⑷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⒋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⒌《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⒍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⒎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申报、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交反映自己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材料和有关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及获奖证等证明材料。破格人员要在评审表封面上注明破格申报字样。 2、单位推荐。国有单位,首先要将申报人员的相关申报材料、证件等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示,征求单位内各方面意见,然后在确定上报人员。省属企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属企事业单位经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职改办。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按属地原则经所在设区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汇总,然后统一报省职改办。中央驻地方有关单位,由单位直接报省职改办。 3、正高职高级工程师评审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和总量控制。各单位推荐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的比例,不得突破本单位高级工程师总数的10%。推荐工作要注重实绩、水平和能力,宁缺勿滥,不得降低条件,不得迁就照顾和论资排辈。
专著论文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A、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 B、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E、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