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资金周转。(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以汽车作为单一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方式相对较少,一般贷评估价5-8成。)
GPS类抵押借款服务
客户办理抵押手续后,车辆可继续使用。
特点如下:
1、无须押车,自由行驶。
2、手续简便,当天到账。
3、借款期限自由选择,还款方式自由灵活。
移交类抵押借款服务
客户车辆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需存放指定车库保管。
特点如下:
1、收费低、手续简便、到账快。
2、借款期限自由,还款方式灵活。
在选择贷款方式时,强烈建议优先考虑银行贷款,而非民间信贷机构。由于民间机构往往缺乏透明度,可能存在诸多陷阱和风险,如以违约为由扣押车辆并索取高额违约金,甚至采取非法手段,这无疑增加了借款人的风险。因此,明智的做法是选择信誉良好的银行,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汽车抵押的注意事项:
1、用作办理抵押手续的汽车不能存在其他人的权利,必须由借款人享有完整的权利,否则可能在实现抵押权时会存在权利争议。
2、用作抵押的汽车必须是合法途径取得汽车,如果不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汽车,汽车可能被没收,存在风险。
3、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注意不要有流质条款,即出现“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汽车归债权人所有”的条款,这会使抵押合同变成无效合同。
4、汽车是特殊动产,抵押权是登记对抗,不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即享有抵押权,但是不能对抗第三人,为了方便权利的使用,建议还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汽车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即债权人在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就享有该汽车的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