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附表2);
(二)《专业技术人员简表》(附表3),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
(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
(四)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以及检定或者校准证书;
(五)生产管理制度。
具体而言,甲级单位具备更的技术能力和更严格的资质要求,可以应对更为复杂的防雷检测任务。乙级单位则能够满足大多数建筑物的防雷检测需求,丙级单位则主要适用于小型建筑物或特定类型的内部防雷装置检测。
为了确保建筑物的防雷,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防雷检测资质等级是非常重要的。不同级别的检测单位在技术能力、设备配置和人员资质方面存在差异,因此,选择合适的检测单位对于保障建筑物的防雷至关重要。
参与国际实验室认可双边、多边合作,得到更广泛的承认。
我国的认可机构已经签署与APLAC以及ILAC的相互承认协议(MRA)。该协议的签署,为我国实验室参与国际活动建立了一条“高速公路”。实验室在获得CNAS的认可之后,便可以利用这条途径通向协议的其他签署方,从而得到更广泛的承认。这样既可以增加我国实验室与国际同行间的交流,也可以通过利用互认协义降低成本的优势吸引更多的实验室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