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是为加强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附表2);
(二)《专业技术人员简表》(附表3),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
(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
(四)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以及检定或者校准证书;
(五)生产管理制度。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甲级、乙级和丙级。其中,甲级防雷检测机构具有的资质,能够对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规定的类、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外部和内部防雷装置进行检测。
丙级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的资质相对较低,能够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外部防雷装置以及小型内部防雷装置进行检测。这些建筑物的防雷设计标准通常比前两类要低,检测范围也相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