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丙级专业类机构
1、综合技术资源
(1)建筑单位独立法人,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经省级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批准;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负责人应具备中级技术职称,熟悉检测业务,并具有2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5人,技术人员不低于全体人员的50%,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以上(含)不低于20%,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含)不低于12%:检测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该专业检测人员规定数的1/3。(参照及修改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建筑企业主体结构、钢结构专业资质要求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
建筑施工单位主体结构专业丙级资质还必须具有建筑材料专业丙级以上资质。
(4)环境和设备:建筑单位有符合开展本专业检验工作独立的试验室,试验室面积不小于2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不得有分包项目;
(5)开展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的专业类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关的工程材料的检测技术资源。
2、检测技术能力
建设单位应具备承担本专业工程验收需要的相关项目的检测能力。
3、工作业绩:
(1)具有2年以上(含)从事检测经历,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2)每年工程检测项目应不少30项或材料检测项目不少于2000组。
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四年以上,并具备甲级资质等级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近三年内开展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二百个,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三)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附表1);
(四)取得乙级资质三年以上。
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附表2);
(二)《专业技术人员简表》(附表3),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
(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
(四)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以及检定或者校准证书;
(五)生产管理制度。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甲级、乙级和丙级。其中,甲级防雷检测机构具有的资质,能够对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规定的类、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外部和内部防雷装置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