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类:
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筑设计工程师、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设艺术设计工程师、建设装饰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暖通空调安装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放宽流动人才的限制,可以异地评审,全国范围内有效;
申报工程师范围和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五年制本科4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⑴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已符合职称申报年限;
⑵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⑶中专后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⑷企业及乡镇农业事业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的大专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5年以上。
⑸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相应奖项)以上。
申报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初级(中级)职称证书原件、电子扫描版、复印件各2份
2、一寸二寸蓝底彩照各4张
3、个人工作总结(包括工作经历)及个人简历一份
4、企业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业绩材料。
5、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